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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公民課本寫道: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

過去多次政府執政爭議事件的判決結果是政府敗訴,也就是連這樣道德的最低限度都沒有,讓我質疑的不僅是政府的能力,還有他的品格。加上目前我們的法律還多處與憲法相背離不夠完善之處,此刻馬總統強調的:合情、合理、合法,就是建立在這不穩固的法律基礎上,只求最低道德而不求真、不求善、不求美。

請大家一定要記得,這此運動的四大訴求:
1.兩岸協議監督法治化

2.法治化前退回服貿

3.公民憲政會議

4.朝野立法委員響應民間訴求

別讓媒體與總統官員強調的服貿優點的發言誤導,以為我們只是在反服貿;我敢說當服貿內容被吵得越兇,政府就越安穩。這些訴求或許名稱不同,但本質上都是以建立人民實質監督政府行政、立法、執法過程為目的。不只是對服貿的審查,還有其他正在審核、未來會面臨的各項法案,由於現在的立委不再是代表人民的民代,而是代表黨的黨代,加上執政黨立委過半以至於國會成為無法產生與政府制衡的角色(1),形成近乎獨裁的事實。如同這次服貿於立法院通關的過程,也僅僅是因為國民黨立委席數優勢而在形式上看起來合法。

希望無視政治很久的人們,能設法在短時間內提升自己的公民參政責任與社會學習能力。才能吸收消化這次運動的內容與意涵,了解可能推動的變革,脫離文字一變就以為訴求不同的思考遲緩中。政治無所不在,也因為他與生活連結太深刻而必須積極去學習。否則就像柏拉圖說的:對政治漠不關心,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

如果這輩子沒談論過政治,也沒關心過臺灣社會,除了自身喜好外對環境一問三不知。以下是近年來我感受強烈的政府疏失事件表,只有一個疏失可以稱為個案,但我一個普通公民都能舉出這麼多個疏失,那就表示很多地方真的錯了。或許現在沒有迫切危害到自身權益,但你無法保證自己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相信富有同理心的我們也無法對別人所受的傷痛,視而不見。

 

事件

內容

我的感受

1

文林苑

2009年樂揚建設依據在2002年台北市公告都市更新地區,取得士林文林苑建造並推出預售屋,但樂揚建設與王廣樹等兩住戶協商未果,於20123月台北市政府以優勢警力介入強拆,引發王家人與聲援人士激烈抗爭,並進入工地搭建組合屋,與建商對峙,強拆後市府公權力消失的無聲無息。
2013426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709號釋字,宣告<都市更新條例>關於都更事業概要及計畫之審議程序等若干規定違憲,限期在2014426日前完成修憲,否則相關條文將失效。(在我們佔領立院的此刻,實在有相當矛盾的掙扎)

2014314日王家放棄抗爭自行拆除組合屋,終結同意戶、王家、建商三敗俱傷的文林苑爭議。長達兩年的期間,政府擺爛的態度,要為都更問題負起最大責任。

所謂依法行政,是建立在健全法律、條例的前提上,當法律條文並不完善的情況中,政府更應該提高道德準則,照顧弱勢而非以警察執行公權力後對同意戶的租屋情況也漠不關心。
高調的在捷運上宣傳愛心房東租屋平台優惠弱勢租戶實現居住正義,是多麼的虛假與諷刺。

2

美麗灣

2003年開始的BOT案,美麗灣度假村、台東縣政府、環保團體彼此在環保署、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之間迂迴十年,終於在2012922日以最高行政法院的環評違法、開發為法,停工訴訟判決中停下來。
過程中,台東市政府不顧法院判決環評程序與建造發放皆違法,堅持繼續開發。

美麗灣主張一切依法的前提下進行的開發案,竟是以台東市秘書長認為的:最高行政法院只判決環評無效,未裁決建照無效。即使環評沒過,美麗灣渡假村的地上建物依然沒有拆除問題,只是無法營業。短暫落幕。

這令人傻眼的回覆,該如何給疲於奔命的環保團體交待,該如何向當地居民交待,該如何讓已受損的生態環境復元?

 

是不是在追求短期利益成效時,政府機關對程序僅供參考、環評流於形式,違害的人民、土地在所不惜。

沒有堅守政府行政機關該有的程序,企業也只是陪葬品。

3

大埔
事件

2004年苗栗縣政府已擴建竹南科學園區為由,依據內政部所同意的新訂都市計畫,進行區段徵收開發。在未釐清開發的必要性且尚未與住戶達成共識,取得徵收戶同意前即開放招商。

20106月縣府開始進行農田整地,毀壞稻田。8月大埔自救會成員73歲朱馮敏老太太不滿政府強徵農地,喝農藥自殺身亡。
20137月,大埔自救會北上總統府抗議,縣府見機挾帶600名警力,強制拆除。行政院國科會澄清該徵收地並非竹南科學園區範圍,也不是竹科管理局開發,該地純為苗栗縣政府開發計畫,無關科學園區,國科會也沒有規劃將大埔納為竹南科學園區擴廠。

9月拆遷戶張藥局老闆張森文失蹤,搜救人員於排水溝中發現時已身亡。

過程中行政院、內政部、副總統吳敦義與縣府,都堅持開發的必要與行政上的合法。

201413日,張藥房等4戶和其他拆遷戶認為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徵收,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判決內政部區段徵收審議過程不合法規要求、苗栗縣府拆遷違法,張藥房等四戶勝訴。

當政府以開發有利地方經濟成長、增加就業人口做為其行政的免死金牌時,強硬、蠻幹的行為忽略與民眾充分溝通協調的過程使得衝突不斷擴大。

對整體社會都造成傷害,而拆遷戶所受損的權益、生命,更是無法彌補。

儘管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還給了拆遷戶公道,但遲來的正義,已不是正義。更讓我明白,社運人說的:今天不站出來,明天站不出來;那受威脅的感覺。

4

洪仲丘

201373日義務役軍人洪仲丘於軍中死亡。

洪仲丘於20136月底退伍前夕,因攜帶具備拍照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進入軍營,被指控違反軍隊資訊安全保密規定。洪仲丘懲處案經士官獎懲評議委員會(士評會),函送桃園縣楊梅市機步二六九旅高山頂營區,實施禁閉室「悔過」處分。73日在室外溫度達紅旗警戒,洪員體重98公斤、BMI值過高下,禁閉單位仍執行操練,造成洪員中暑、熱衰竭,引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而死。

由於偵查進度未符合人民期待,83日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遊行,十一萬人走上街頭要求政府給全國民眾真相。

201437日,桃園地院一審宣判,僅徐信正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其餘皆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

究竟公民激動的走上街頭,對政府來說是什麼?

是不是僅僅是一群熱血份子的聚會場所,認為只要活動落幕,人民依舊拿政府沒轍?

讓公家機關,愛怎麼做,就怎麼做!

先貼上四個事件,仍有美牛、禽流感、關廠工人、國光石化、核四、旺中、服貿事件正緩步書寫中,整理的過程對心裡的負擔相當大,所以若大家好奇可自行收集資料,若要等我的內容還需要兩天的時間。整理若有錯誤或要補充,歡迎協助與批判。

太陽花學運是生平第一次走上街頭,遇到許多也是第一次的夥伴,共同討論各市府正在進行的都更計畫與關注的社會企業和各種關於台灣這片土地上我們各自想珍惜、守護的美好,上街的背後是這樣的推動我!這股力量會將未來導向何處?我希望是更加獨一無二,具有特色且讓我引以為傲的台灣。這些僅代表我個人立場,但如果有些感受也與我相同,請讓這些文字成為你的出口。

 

以我個人思維詮釋衝進立法院的動機,如果對於臺灣整體環境、政策漠視的人,我想這是他們無法想像的行為,但是那天在場大多是長時間關注臺灣各層面社會議題的公民,社會運動者、紀錄片工作者、社會學相關的學生,前幾天洪仲丘案的輕判我想也是對臺灣政府更加失望的一判,看得多、感受也就更加強烈,最終被那荒謬的法案快速通關行為引燃了一連串的怒火。加上我們的媒體,這個近似被收視與廣告商收買、被政黨綁架的媒體,報導的是他們以為民眾喜歡的新聞、夾雜假新聞真廣告,真正需要知道的資訊被掩藏、忽視。

於是,那一夜攻下立法院的行動成了要利用媒體所需的籌碼。此時,他們仍舊像禿鷹一樣等待我們出糗然後大肆攻擊、意圖將這些努力克制維持溫和有紀律的群眾塑造成暴力、破壞的滋事份子,讓民眾對我們有正當性的質疑,進而施加輿論壓力,替政府達到逼退群眾的功能。總是沒有真實,只有假故事。就像突然有一天各大新聞台不約而同的報起”來自星星的你”很紅,但在報導之前身邊根本沒人看過,先說了一個假故事讓民眾誤以為是真實,利用人們心理上的弱點用騙局達到目的。

這幾年來一件件事件看出政府行政機關的缺失,而造成我對政府的強烈質疑;只要仔細去看眾多事件的其中一個問題,政府機關回應的迂迴、推拖拉的態度,讓我感到不安與焦慮,更何況對每一個事件都全心投入參與,那就像是活在黑暗之中,靠自身信念努力保持一絲明亮希望的小火柴。因此非學生的我也成為這場運動的一份子,我太過激進嗎?太過狂熱嗎?太過暴力嗎?這些都無所謂。

 

政府機關破壞了民主規範,不停的違法在先,才是這些行動背後最真實的推力,我們的口號或許從:捍衛民主、退回服貿。演變至現在的四大訴求:公民憲政會議、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法政化、法政化前退回服貿、朝野立法委員響應民間訴求;看似不同,實際上目標都是增加法政機構的透明度、回歸民主本位執行行為。以確保這些內耗的事件不會如此頻繁、如此毫無悔意,讓更多無辜的人承受損害。

政府丟了民眾的尊敬與信任,所以我們宣告提醒他們:不表態不表示我們不懂,無法自愛自重,那就必須讓公民監督機制更加完善。同時青年學生之所以在這活動中重要,是因為擁有其他人看來理想化的道德目標,這純潔的理想是多麼珍貴。媒體丟了民眾的尊敬與信任,需要靠他們自己挽回。這是個因為失序而失信的時代,也是個只能自救的時代。

這些運動會是衝動嗎?或許曾在某一個瞬間是,但這也是不停違法挑釁的政府與過渡餵食民眾垃圾食物的媒體所創造出來。可是,後續的計畫與支援就會是我們能否在衝動後理性規劃並組織的考驗。不只開了站領立院的先例,更要從此實質奪回權利的控制,總有一天我們都會離開立法院回到生活中,但在此之前必須要讓全民監督的精神與方法盤旋在立法院、各行政機關的上空,使他,共同為更好的臺灣努力。

另外,我個人想為這次運動具爭議的兩個事件說ㄧ個情境。

有一位學生想問問題,在下課時去找老師,但是無論是那個時間點去都沒有得到回應。於是,這次學生決定在課堂上提問,在課堂中他高舉雙手過了一堂又一堂課,始終都沒有得到回覆。他又累又生氣的衝上講臺,老師跟他說:全班不是只有你一個學生,還有其他人要上課,將他痛扁一頓踢下台。學生垂頭喪氣的回到座位上繼續高舉著雙手,到現在

 

稍為說明一下:

因憲政危機所提的第三項訴求:舉行公民憲政會議,以政府與公民雙方共同對議題進行研討,來做為結束這場學運的最後一幕。

何謂憲政危機: 學理上說,憲政危機就是當憲政體制(主要是《憲法》,但並不限於此)無法因應重大政治爭議或衝突,而產生的權力對峙與僵局,使得重要政府機關無法運作,陷入停擺狀態。

1: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同時舉行,到下一次選舉的這四年中沒有執政成效的檢驗機會,以至於民眾只能透過選前候選人的空頭承諾與行銷宣傳手法做為選擇依據,投票時無法確保執政黨與國會立委在野黨席次是能夠相互抗衡的。因此,我們在2012年選出了國民黨的總統加上國民黨的國會;挾帶人數優勢的國民黨立委,使國會成為執政黨施政時的快速通道,實同黨代而非民代,失去為民發聲的重要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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